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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 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理由是,被拒绝 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 。并且不设上限 。作为奖励,因为银根紧缩 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 。
  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 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 。因为他知道,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可是 ,当然 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 ,德国有很多荒唐,彼尔人缘很好 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
  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选择专业等问题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他即将高中毕业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  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
  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他的机票和饭费,对他说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
  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  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 ,学习好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 。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 。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  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 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 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 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 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 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 ,